上次提過我參加國泰主辦的「愛香港的100個理由」,結果有了,我輸了。它的評分方法是公眾投票佔50%,評判佔50%。我當然會輸。這是個朋友數量一較高下的比賽而已,我這種人確實都有不少朋友,但大部分都不喜上網,有些朋友亦會告訴我:「我投了你一票呀,不過唔知我有無按錯呀,唔知投唔投到呢﹗哈﹗」,更有一些在投票結束後才開email,才知道我需要他們的幫忙。Anyway,真的多謝所有朋友﹗
雖然我在比賽中輸了,但我嬴了一份驚喜,亦嬴了一份肯定。
參加比賽時,只是貪玩,根本不知道有什麼禮物,更不知道自己的作品竟然可以在二萬幾份作品中被選入頭300名,贏了一張機票,這是一份驚喜﹗
這一大堆的作品中,有很多都是「文字作品」,可以被選中,這是一份肯定﹗
路人甲很少很認真的讚賞我,但當他看完我的作品後,竟然說:「我沒想到你可以寫得這麼好,真的很好,我不是說笑的呀,一定贏呀﹗」
我雖然輸了兩張機票(如果贏了有三張機票,現在只有一張而已,但本來我就什麼也沒有的﹗),但卻贏了許多﹗
@@ 想看看我的劣作就看前幾篇「我入左圍」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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