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19日 星期日

曾財爺與X校董

最近曾財爺單野,又令我想起一件舊事。


話說當年同另一個同事負責小食部同飯商既投標,X校董有朋友做呢d生意,當時X校董表現得相當關心,開會時,處處幫朋友既標書講好說話,甚至乎話可以叫朋友既公司重寫標書。吓?有無常識架?犯法架喎﹗我彈佢朋友既標書呢,俾佢鬧到好似我話緊佢唔得咁。最可笑係當時經常聲稱自己係基督徒既校長,竟然唔阻止,仲投X校董朋友公司一票。大佬,學生食貴野不得止,間野仲無任何優點可取喎﹗而幾個家長有d投棄權,有d投贊成,喂,你個仔成績唔好啫,我地唔會趕佢走架(如果佢無得罪有權力既老師)﹗


成個會犯左幾多法,我唔知,總知叫你呢樣唔准寫響會議紀錄度,果樣又唔可以寫響會議紀錄度,我感覺係:被迫參與生平第一次犯法勾當。


結果,X校董個朋友中標,另一個負責呢單野既同事驚有事,八月中都辭職,辭職後仲特登打電話黎叫我keep好d文件,免得俾人亂插一刀。


後來唔知邊個去ICAC投案,ICAC黎查,當然查問我啦,問完一大輪,個調查員都話好可惜響會議紀錄度無任何可以用黎charge既證據。


無論受過幾多教育,有d人既本性係無得改既﹗


人性本惡﹗


3 則留言:

  1. 佢死嘎?
    [版主回覆06/20/2011 10:56:00]咩呀?唔明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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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Shame on those people.  Shame on SAR Dog Gov!
    [版主回覆06/20/2011 10:56:00]agree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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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冇...我想講: 佢死ga?! 咁都做得出....
    [版主回覆06/20/2011 11:48:00]哦﹗係咁架喇﹗咪以為響學校做野好乾淨呀,好多野架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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