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8月25日 星期五

婚了再婚

今天聽了一則奇怪的消息:

朋友的女同事早幾年已與一位醫生朋友結了婚,但最近卻在公司白紙黑字的宣佈自己與男同事甲結了婚。有些人不明白,以為他們各自結婚,但女的已婚,又何來會有結婚的事呢?﹗弄了半天,才明白原來女同事早已離婚,但沒通知同事,亦不動聲色,沒有半點情緒問題;男的未婚,不過有一親密到已談婚論嫁的女友是眾所周知的事實,應該是分手了吧。現在是這兩個人手拖手去結婚,而非各自結婚﹗

情,從何來定錯對?對於我們這些無關痛癢的人來說,這兩個人行事秘密,不負責任,行為荒唐;對於他(她)們的另一半(從前的)來說,這兩個簡直就是奸夫淫婦;但在這兩個人的角度來看,找到真正相愛的人,然後一起生活是沒錯的。不過,這個就是最終的對象了嗎?婚姻不是互相信任,互相支持,互相愛護的嗎?婚姻不是一生一世的承諾嗎?否則,為什麼要結婚?最初,結婚的對象不是自己選擇的嗎?為什麼考慮了這麼多年,拍了多年拖後,一結婚便嚷著要離婚呢?這樣不是要告訴全世界自己是個白痴,作了一個很大的錯誤決定嗎?

婚姻是互相的承諾與信任,請尊重婚姻吧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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