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8月24日 星期四

竟然哭了

同事離職,自然要找人頂上,二老闆找了我。結果,我用零點零一秒的時間推了,原因有:

1. 我不想與高層有這麼多直接的關聯,人事太複雜;

2. 我非常滿意現狀,工作量不多也不少,人事關係很和諧,不想有任何改變;

3. 我不打算申請升職,請不要煩我;

4. 大概我也算是個負責任的人,做負責任的負責人一定有很大壓力,我不喜歡與壓力玩遊戲;

5. 我只想要生活,不想只有工作的生活。只要有機會令這點有變的任何事物,我也會盡量令它消失;

6. 我找不到能成功游說自己去接受這份工作的理由;

7. 我可以勝任,但我懶;

8. 我只想開開心心,簡簡單單的工作,不想涉足高層的行政事務;

9. 人心險惡,我不想有機會參與任何權力鬥爭......

二老闆叫我考慮。

好了,我想知我推卻這份工作會有什麼影響。於是,我向另一位高層打聽。

今天上班時,袋還沒趕得及放下,二老闆便已經跑過來說:「喂,你把口好似唔係好密喎﹗」哈﹗向一位同事問自己的事都算口疏?﹗

開會時,資料上竟然印著我的名字,我是該組的負責人啊﹗天呀﹗大老闆竟然沒有徵詢我的意願便把事情公諸於世?會後,我立即找著二老闆,向他說明我已經表明我不想做這工作,為什麼會向同事宣佈我會做呢?他竟然回敬我一句:「你跟我說有什麼用?你跟我說沒用啊﹗我約了其他同事,沒時間......」便打發我走了。突然,我沒想到它會出場,又很久沒有為了我的工作而現身的眼淚,竟然在這個時間「踩場」。我竟然不知為什麼的哭了起來。於是,我在洗手間整理好自己的情緒才出來見人,但,已有很多人知道我不開心了。結果,被關心我的同事一問之下,眼淚又落下來了。我真不知有什麼好哭呢?很慘嗎?不是。很不值嗎?不是。很委屈嗎?不是。總之是它要出場便要讓它出來見一見人﹗竟然為了這等雞毛蒜皮的事而哭,真不濟事呀﹗

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,讓我過一會兒,吃吃飯,說說笑,便會沒事。不認識我的人可能以為我裝模作樣,不是強裝眼淚,惹人同情,便是強顏歡笑,以笑遮醜。哼﹗這便是我﹗

最後,當然是跑到大老闆處把事情弄清楚啦﹗可惜,到現時為止,所有事都是不清不楚,這就是他們一貫的作風吧﹗

這件事之中,我感謝主的是,我有一班真摰的同事,關心我的同事,我有感性的恩賜,我會哭,更喜歡笑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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